2)第19章 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 (7)_物种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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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域中它们没有激烈的竞争,而且成员稀少也使得发生有利变异的机会被阻碍了。

  最终,我确定有多种原因导致很多低等体制的类型至今仍存活于世界上。某些情形中,从未发生过个体差异或有利性质的变异,因此自然选择发挥不了作用从而加以积累。或许在所有情形中,人没有足够的时间面对最大可能的发展量。体制在某些少数情形中出现退化。但主要是因为:高等体制在极其简单生活的条件下非但没有用处甚至会有害处,因为体制越纤细,就越不容易被调节,也就更容易被损坏。

  我们相信所有生物的构造在生命初期都是非常简单的,于是会问:到底是如何发生身体各部分的进步也就是分化的第一步骤的呢?也许赫伯特·斯潘塞先生会说,简单的单细胞生物经过生长或分裂会变化为多细胞的集合体,或者会依附于所有支持物体的表面,在这种情形下,他的关于“任何等级的同型单位,依照和自然力变化的关系,按比例进行分化”的法则就会起作用。但是如果在这一题目上,我们没有事实依据,只是一味空想,基本上是没有用的。然而,如果假定,生存竞争和自然选择在许多类型产生之前根本不存在,那最终一定推论出错误的结论:一个单独物种如果生长在隔离地区中,那它所发生的变异可能是有利的,这样一来,可能所有个体就会发生变异,或者,产生两个不同的类型。可我曾在《绪论》中说明,只要我们承认对于现今存在于世界上的生物之间的关系是无知的,尤其是关于它们过去时期的情形,那么我们就不会奇怪为什么有些关于物种起源的问题迟迟无法解释。

  性状的趋同

  尽管沃森先生本身也相信性状分歧的作用,但他却认为我对于性状分歧的重要性估计过高,同时也认为所谓性状趋同也能发挥一些作用。我们可以设想两个不同属但是近属的物种都产生出许多可能彼此很接近的分歧新类型,那么,就可以将这些类型分类于同一个属。这样,两个不同属的后代就是同一属的。在多数情况下,将完全不同类型的变异了的后代的构造接近与相似归为性状趋同的原因,是极为草率的。只有分子的力量才能决定结晶体的形态,因此,不必对不同的物质偶尔会呈现相同的形态而奇怪。

  然而关于生物,复杂的关系也就是已经发生的变异是每个类型的决定性因素,同时变异的原因又太过复杂以致难于研究--是由被保存或者被选择的变异的性质来决定的,而周围的物理条件又决定了变异的性质,其中尤其重要的就是和它进行竞争的周边生物--然而最终的决定性因素是来自所有祖先的遗传(遗传是种不定因素),而任何祖先的类型又都由同等复杂的关系决定。所以,从原本极不相同的两种生物遗传下的后代,之后逐渐趋于类似,导致它们的整个体制几乎变得一致,这令人难以相信。如果这种事情曾经发生,那么完全没有遗传联系的同一类型就会在隔离较远的地层中重复出现,而衡量证据与这种说法是相反的。

  沃森先生认为在自然选择的连续作用下,结合性状分歧,可以产生无数的物种的这种说法是极其错误的。大概有许多物种单在无机条件下,能够很快适应各种非常不同的热度与湿度等等。但我完全相信,更具重要性的是生物间的相互关系;有机的生活条件会随着各处物种的持续增加而愈加复杂。结果初看起来,由于构造的有利分歧量表面上是无限的,因此能够产生的物种数目也应当是无限的。甚至我们并不知道生物最繁盛的区域,是否已被物种的类型所充满;已具有惊人数量物种的好望角和澳洲,仍有很多欧洲植物归化。从地质学来看,贝类物种的数量在第三纪的早期,以及哺乳类的数量从同时代中期开始没有大量或根本没有增加。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抑制了物种数量的无限增加呢?每个地域所能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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