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5_长不高后我爆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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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以及品牌版权费用。

  与片场时代不同,剧组需要的衣服,现代剧要么自己做,要么从品牌方那里直接借或者买就可以,然而全息电影的特性不同,里面的任何道具包括服装,都是由导演意识生成出来就可以了。

  这就出现了一个比较有争议的情况,剧组方律师辩解理由很简单,全息电影世界是人脑意识的具现,而一个人所有的认知画面,哪怕是想象部分,也是来源于现实环境的映射。

  意识不由人控制的,现实中看到的东西,可能无意间观看就进入了导演的大脑,然后导演在拍摄电影的时候把它构想了出来,细节上有了不同,这种情况,并非是主观意义上的,有意识的去抄袭,如果就这么判定为抄袭要版权的话,那电影中出现的现实著名建筑、古装戏里的文物等等……是不是也该找导演要版权费呢?

  其实那部剧中的衣服,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和几个品牌的高定新款极为相似,确实有非常大的抄袭嫌疑。

  但那个时候全息电影刚刚兴起,相应的法规还不够完善,没有关于这一块相关的授权法案。

  最终那个案件以品牌方们败诉告终,在一年后,才完善了相关的版权保护法案。

  可是即使有了法案,对于很多现代剧剧组资方角度来说,投资上的事那是能省一分是一分,明明在导演机里拍摄没有花费一分布料材料,为什么要给品牌方几百万几十万的和购买现实服装等价费用?

  而在时尚圈的设计师们看来,服装的材料不是衣服价值的体现,服装的最高价值体现,是他们的灵感设计。

  两方都有各自的理由,这就造成了不少影视投资方还是钻空子,通过对服装进行微改来规避版权费用,时尚圈的设计师们厌恶这种擦边行为,越发不肯在授权费用上降低价格,甚至反而提高,恶性循环就这么形成了,买不起衣服授权接着钻空子,钻空子导致授权费用提高……

  但同时,电影捧红的明星,又是时尚圈无法抗拒的宣传力量,这就导致这个世界里的时尚圈和电影圈两者之间关系变得非常微妙。

  后来几乎每隔个一年两年,就会爆出一起服装抄袭事件,又最后牵牵扯扯,有的成功了,有的不了了之。

  综艺节目反而和时尚界关系融洽一点,因为大部分综艺还是摄影模式,明星上节目代表的是本人而不是角色,自然不会穿山寨版。

  魏澜要拍的这部电影,会出现很多时尚大牌,想要在电影圈和时尚圈这样微妙的关系下,购买版权将会是一笔极大的费用,并且很多品牌有同行规避,比如男装礼服,你用了LT,就别指望得到Jeec的授权。

  “为什么不找品牌谈广告植入呢?”

  “广告……植入?”这下轮到魏明杰迟疑了,咀嚼了一下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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