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章,撩最浪的妞(……)_莽穿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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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得漂亮身材火爆的美女,谁知道特么居然是一个公爵夫人……”

  “卧槽!”

  和公会里面大多数魔法师们完全相反,王土豪是个实实在在的风流浪子。穿越之前,他就有过两手两脚数不完的女朋友,其中一些,他甚至连人家叫什么都记不清了。穿越之后,他一开始倒是还管得住裤腰带,但自从单飞之后,他就开始渐渐恢复了风流浪子的本性。之前都还只是话语撩拨,这次遇到了个跟他一样风流的女人,顿时就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其实公爵夫人的作风,公爵自己也是知道的,他也未必在意。只是……唉!”王土豪似乎很感慨地说,“谁叫我长得太帅,引起了他的嫉妒呢!”

  这话实在自恋得过分,但大家却又无法反驳——王土豪的相貌,是游戏当中最高档氪金皮肤之一“圣徒”。那真是帅到伤天害理的地步,要是他能以这相貌穿越回去,投身影视业的话,绝对能混到上亿的身价,力压各路小鲜肉。

  嫉妒的公爵派出了杀手,想要干掉吟游诗人“奈必灵”(王土豪本名王必灵,穿越之后给自己的化名则是奈必灵,就改了一点点)。遗憾的是,他派出的那个杀手刀不够快,拳头不够硬,反而死在了王土豪的剑下。

  堂堂公爵可以派出的杀手远不止区区一个,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源源不绝,而且还越来越厉害。所以王土豪杀死了杀手之后,果断离开了雷默尔城,表示要到远方去追寻新的爱情。

  那已经是差不多一个月之前的事情了。

  现在王土豪大概在色雷斯王国的东部,靠近兽人草原的地方。如果熊猫想要去跟他会合的话,一直向西走,估计要走上十天半个月。

  当然,熊猫并没有去跟王土豪会合的意思。

  他这一趟是想要去兽人草原,见识见识兽人们的生活方式。

  经过十几天艰难的跋涉,熊猫最终走出了戈壁。

  一路上,他不止一次见到了人畜的骸骨。这些骸骨应该都有相当长的历史了,风化得很厉害。在其中还有一具特别庞大的骸骨,虽然已经散落一地,但光是肋骨残余的骨架,差不多就跟熊猫一样高。

  拥有如此庞大身材的巨兽,活着的时候一定是一方霸主,但它死了之后,也不过就是一堆白骨罢了。

  熊猫对巨兽的骸骨研究了很久,最终也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只采了几个小块带走,准备带给寒风等几个科研人员当做礼物。

  走出戈壁之后,周围的绿色越来越多,很快就从荒漠变成了草原。

  草原上,星罗棋布地散落着许多湖泊,各种各样的野兽或者魔物以这些湖泊为中心繁衍栖息,常常为了争夺水源而厮杀。

  熊猫此刻宿营的这个湖泊一带,就有好几伙魔兽,经常争斗不休。

  比方说,那几个正在湖泊的东边厮杀,打得不可开交的那俩群——马?

  它们的相貌看起来都像是马,只不过一群生活在陆地上,一群生活在水里。

  无论是生活在陆地上的马,还是生活在水里的马,身上都覆盖着许多鳞片,从鳞片的光泽和厚度看来,怕是有龙族的血统。

  这些家伙如果跑到地球上去,大概会被称之为“龙马”。要是汉武帝得到了它们,一定会非常高兴,专门为它们建设庞大的公园。

  嗯……假设他不介意时不时被吃掉几个马夫的话。

  看这些家伙那比寻常骏马更大的嘴巴,以及锋利的牙齿,就知道它们不是吃素的。

  虽然长着马的外形,但它们大概更多的应该算是亚龙一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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