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八十四章 敕书_重生东汉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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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祁人。王氏家族是山西的名门望族,世代担任州郡的重要官职,在当地影响很大,威望颇高。中平元年,黄巾军祸乱中原,刚刚征召为侍御史不久的王允,被朝廷拜为豫州刺史,征辟尚爽、孔融等名士担任其从事,率领重兵讨伐黄巾军。

  虽然同属南路军,郭斌却从未与其打过照面,盖因郭斌与南路军共事时间不长,便奉了皇甫嵩的将令,急匆匆地北上支援卢植,而王允则忙着剿灭豫州残贼,因此,二人擦肩而过。

  在受降的过程中,细心的王允从农民军中搜查到一封中常侍张让的宾客所写的书信,信中涉及一些与黄巾军有关的内容。张让是当朝掌权的大宦官,权势很大,极受皇帝宠爱。王允也不计较利害关系,他怀疑张让与黄巾军私通,便进一步追查,把其中的具体细节全部揭发出来,并且写成奏折上奏皇帝。

  不要看当时的王允是豫州的刺史,便以为他权力有多大。

  “刺”者,检核问事之意。秦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察院御史。汉承秦制,在地方上也设了监察御史用以监督刺问地方官员。后来,其名称几经改易,至东汉末年,称为刺史。

  简言之,刺史便是类似于如今的中央检查小组,用以帮助天子体察下情。因此,凡是能担任刺史之人,也定然是天子极信赖之年轻耿直的官员。因其所监察的区域极大,为防其尾大不掉,便常常以位卑之人担任,因此,刺史的官秩仅为六百石。

  到了东汉年间,刺史的权力逐渐扩大。因为其多为天子信重之人,派遣刺史领兵作战之事便时有发生,而且刺史奏闻之事不必经三公委派掾吏按验,郡守、县令对之便颇为忌惮,甚至有因畏刺史而解印弃官之事。

  所以,此时的王允,仅为六百石的小官,因其为人耿直,又是名门之后,兼且极具才华,便被天子任命为刺史,协助皇甫嵩与朱儁,在豫州境内剿匪。

  天子刘宏接到王允检举揭发的信件,那肯定是又惊又怒啊!平日里那么信重的“左膀右臂”,竟然帮着黄巾贼寇反叛朝廷,简直是忍无可忍啊!于是,他便立即召张让进宫,怒气冲冲地指责张让,并要他交待实情。

  张让见到王允的奏折后吓了个半死,急忙叩头谢罪,却拒不承认罪行,反而说王允忌妒陷害他,说自己对陛下,对朝廷是如何如何忠心耿耿,没有丝毫与黄巾军私通和背叛朝廷之意。灵帝本就有意偏袒张让,加上被张让的花言巧语所迷惑,自认为他无罪,也便不再追究。

  有时候便不得不说,这人无论是处于什么样的地位,是什么样的身份,总是只会相信自己所希望的真相,而不会顾及证据。因为你一旦有了先入为主的看法,便会千方百计地为自己的这个观点找论据,找证据。

  刘宏虽然身为天子,其政治智慧也不容小觑,张让却早已将其研究透彻了,否则如何能十几年如一日地一直得宠?

  就这样,张让无事,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然而,这却害惨了上书的王允。本来嘛,人家王允忠心耿耿地利用刺史可以单独上书天子的权力,将张让违法犯罪的证据都给你摆那儿了。就算是证据不足,可你这个天子竟然让当事人张让看到了奏折原本,这不是蠢吗?张让能不把王允恨得咬牙切齿吗?

  于是,王允终于被下狱。

  这里就要说到名门之后的好处了,这王允虽然被下狱了,可杨赐知道他啊!因此杨赐就劝他,说:“你因事得罪宦官张让,一月之内,两次下狱,很明显他是有意和你过不去。如今你是凶多吉少,性命都难保。为了成就自己的志向,你又何必不先退让一下,忍一忍呢?大丈夫能屈能伸,如果只一味好强,恐怕他不会放过你,请你仔细思量思量吧!”

  可王允愣是梗着脖子,就是不听。

  如今,杨赐在府中与郭斌众人所商议的,就是如何上书天子,救援王允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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