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转帖:老谢的奇幻人物七宗罪_猛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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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我就做不出一顿好饭来?如果说好的作品都应该有一套完善的设定,那他就是中了DND崇拜症,瞎了眼睛。《百年孤独》是举世公认的好作品,卡夫卡是无人不晓的大作家,他们的作品背景可有逻辑性与合理性可言?不一定非要满汉全席才能显出厨师的本事,想知道掌勺的有多大本事,只要尝一口家常菜就够了,我一个朋友用鱼香肉丝测试,而我则喜欢用西红柿炒鸡蛋。

  2、神魔

  神魔之战是永远的奇幻题材,路西法、大魔神、魔神王、魔龙皇……名字一个比一个酷,能力一个比一个强。太古时代的潮流是打倒大魔王,拯救全世界;中世纪的潮流改为揭发魔神战争的真相,残酷的世界;现在的潮流则进化到我是大魔王,充满H的粉红色世界!

  从这个进化是我们可以看出神魔之战为什么受欢迎——因为我们的主角越来越强了!以前只是个穷小子,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世界的希望,进而觉得神已经不在话下了,不颠覆一下实在对不住主角伟大的冒险历程,现在早就脱胎换骨了,大魔王转世投胎!前世的爱妻美妾们一个个散落在世界各个角落等着*!

  神魔的好处,就在于它的强大——越是打败强者越能显露出主角的悍勇无敌!所以,我们要屠神弑佛斩魔除妖!天上地下我最强,古往今来无匹敌!什么魔法、神术,全都未够班,大宇宙力量才是我爱玩的东西!

  3、身世

  承上所述,主角的身世绝对不能普通,王子?那东西只配倒马桶;魔王之子?去,到地下室擦窗户;我们现在是创世神本人,神游三界,意走八荒!

  能成为主角必然有过人之能,有过人之能者必有离奇之身世,由此身世者必然会觉醒,觉醒后就必然无所不能!要不是这样,怎么解释我们的主角从稀泥软蛋到旷世奇侠,一路平平安安轻轻松松,不用练习不用思考,茶余饭后打个饱嗝就能解决贤人智者千百年来都想不通的道理,弹指间一条计策将千百万如狼似虎的敌人樯橹灰飞烟灭?因为——我们就是他喵的什么都知道呀!

  本来《魔法学徒》曾经让我抱持这么一个希望,但是很显然,这本书也走上了同一条路。果然……拯救世界的强者还是要有非凡血统,不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所能做到的,我们只要乖乖地混吃等死,盼着有生之年能够遇到一个万年不愈的盖世奇才——而且还有稀世血统——来充当救世者吧。

  4、美女

  英雄爱美人,所以英雄所爱必是美人!没有女人的作品不是一部完整的作品,没有美女的作品则更是罪无可恕!青梅竹马、师姐师妹、青楼卖笑、山村野花、冰山圣女、同学、将军、奴隶、富商、厨师、萝莉、御姐、熟女、女同志、S和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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