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踏征程(63)一更(重踏征程(63)胡木兰会...)_没你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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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等着自己呢。

  她三两口把碗里的醪糟喝了,直接上了车,“我得去城外。”

  得!拉您去城外。林雨桐就道,“大热天的,别跑了,不着急,慢着些也没事。”

  谢您体恤!

  车子不快,拉着她一路朝前。路过JI馆,大白天的很冷清,只妈妈坐在门口,翘着个二郎腿。她的边上站着中年男人带着个十几岁的姑娘,那妈妈对着那姑娘指指点点,瞧着像是挑肥拣瘦。

  她喊了一声,“停车。”

  车停下来了!她朝J馆里看,那妈妈也朝林雨桐看了一眼,然后白眼一翻,继续说那姑娘,“瞧那一双大脚,粗粗笨笨的……还有那手,瞧瞧,猫爪子瞅着都比她那手可人些……二十个大洋?二十个大洋我买两个这样的!”

  买卖人口是犯法的!GE命之后,都这么说!

  可是,如今还有一种关系,叫做‘送人收养’,卖不能叫卖,叫收养。拿的钱不是卖女儿的钱,是养父母给亲生父母的抚养费。把猫叫了个咪,实质的东西并没有改变!这买卖双方还可以定下年限,以四五年为期,在这期间,为G为JI,全由对方做主。若是不够年限想赎回。那得加倍的偿还当日所给的抚养费。

  林雨桐喊那父女二人,那妈妈撇嘴,也不拦着。只嘴里嘟囔了一句:“又是个读书读傻了的!”

  傻吗?很傻吧!

  林雨桐问那姑娘,“我给你找个干活的地方,你能养活你自己……”

  这姑娘不说话,只看她爹。

  她爹将她往后一拉,“太太家需要干活的人呀?我家闺女能干的很,三十个大洋,您领家去!什么活都会干!”

  “我给找活,每月叫她拿钱回去……”

  “那可不成!我卖了她,还打算给他兄弟说媳妇呢!”

  林雨桐看这姑娘,“你还年轻,那脏地方进不得的!要不然,我借你些大洋,你先给你家用,回头从你的工钱扣一些慢慢还我……”

  这姑娘摇头,“……我爹说送我去吃香的喝辣的……”

  话没说完呢,那妈妈就靠在门边一边剔牙一边道:“这位太太,您是好心!但如今这世道,笑贫不笑娼呀!那愿意受穷的,卖进来也是寻死觅活死犟着不呆的。真遇上这样的,咱都不逼人家!早些年,那不能由着她们。但这两年,可不敢!那玉面罗刹杀人可不眨眼,真要是遇上了叶鹰那样的,把玉面罗刹招惹来了,咱不得倒霉吗?所以呀,来的都是心甘情愿的。这个咱都是事先说好的,不情愿的咱还不收呢!”

  这姑娘撇下她爹,直接跪在那妈妈的脚边,抱住人家的大腿,“妈妈,您收下我吧!二十个大洋,我不用我爹赎的……四年不行,我可以卖给您八年……”

  “你今年多大了?”

  “十七!十七了!”

  “八年后二十五了……成吧!八年,二十个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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