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六章 轩一长出的良心_翡翠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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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个棕发的女孩,蜷身睡在喷泉外的石阶上,不时有水花打在她的身上,可是对方浑然未觉。

  轩一摇了摇头。

  这里是星城的商业区,是不允许任何无业游民在这里露宿的,一旦发现,轻则驱逐,重的甚至会当众处以鞭刑。

  哪怕眼前的少女衣着还算整洁,但衣着整洁和无业游民之间,其实并没有实质上的矛盾。

  如果他还是暗部的专员,那么现在便有义务将女孩叫醒,然后让她离开这里。

  当然不会付给她足够住旅馆的钱,只是请她离开这里。

  就好像财主门外的家丁会让那些饿殍离远点,别死在自家门口一个道理。

  但现在他已经不是暗部专员了,那套用来招摇撞骗的行头也被收走封存,现在的自己,其实是一个不比这个女孩好多少的无业游民,全身上下除了身上的便服,只有离开地牢时候其他专员发给自己的两百星元的遣散费。

  说到底,那天晚上他在天空塔的塔顶折飞机飞掉的钱就远远不止这个数了。

  所以他非常不想多管闲事。

  然而这样想着的时候,轩一已经慢慢走了过去,来到女孩身前,拿手不客气地拍着对方的脸颊:“哎,醒一醒!这里不是你呆的地方。”

  毕竟——职业习惯不是一时半会能改得了的。

  然后他听到对方摇摇脑袋,从嘴里清晰吐出两个字:“放肆!”

  轩一笑了笑,伸手捏住她的鼻子。

  这个少女容貌并没有多么好看,充其量也就是和钱樱不相伯仲的地步——即说不上难看,五官端正样貌秀丽,但你说她有多好看,倒真没有多么好看。

  但少女就没有那么客气了,她用力挣扎,打落轩一的手之后,翻身坐了起来,然后下意识地向着轩一伸出一只手。

  “我赦你无罪。”

  这样说着,她重新侧躺身子,把手枕在脑后继续睡了起来,一边睡一边在口中呢喃,如果不是轩一对兰叶国语颇有涉猎,他还真挺不明白这个少女口中所言及生涩语言。

  这是兰叶国语早期的变种,格律非常古怪。

  “我死后还会听到你的声音,我在墓中的灵魂依然欢欣。”①

  这是诗,并且是非常古老的兰叶旧诗,它们流行的时代最少也在八百年前,如今还在学习背诵它们的无一不是兰叶帝国的贵族。

  因为——除了装逼毫无用处。

  哪来的兰叶贵族小姐?是不是最近傻白甜的女主人设越来越流行的缘故?

  这样想着,轩一先是联想到了钱樱,真正的钱樱,而不是椒月所假装的那个,然后又想起了兰流焰。

  如果是那个骑士的话,此时大概已经不由分说地将这个少女以公主抱抱起带她开好一间旅舍了。

  一想起兰流焰,轩一的表情就微有些黯然。

  虽然送回兰流焰的遗体只是出于他的尊敬,但是事态的发展,让他不可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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