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6章_细说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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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奴的集团了。

  雍正规定:下五旗各旗主对于包衣可以照旧享受“主人”的权利,对于旗员则只能用为“护卫、散骑郎、亲军校(小军官)、亲军”,不许用作仆从,管家务,供差役。倘若要在旗员中调人充任这些贱役,就必须专案奏请。旗员当了京官侍郎以上,外官县知事以上,旗主不许挑选他们的子弟当侍从,或管带包衣的“下官”。

  各旗彼此之间,也不许发生横的关系。这一旗的旗员与包衣,不许到别一旗旗主那里去当差。上三旗的旗员包衣,更绝对不许“在诸王门下行走”。

  雍正精力过人,喜欢办事,而不怕繁琐,可说是天生的一位大行政家。他自奉甚薄,较康熙有过之而无不及,虽致力于清查逋赋、欠赋、增收关税、盐税,却只是为了充裕国库,不是为了一己的耳目之娱(宫室),口腹之欲(饮食),或穷兵黩武,好大喜功。他把整理财政的所得,用在免赋、赈灾、浚河、筑堤等项目上。

  如果他不是皇帝,而是一位宰相或“大学士”,以他那一种综核名实的作风与政绩,其值得后人的歌颂,也许要超过张居正。我们不可忘记,他是十八世纪上半期的人(即位于公元1722年,逝世于1735年)。那时候,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具有所谓责任内阁制的政府,除了英国以外。甚至在英国,责任内阁制也不过是刚刚萌芽罢了。

  我们也不可忘记,中国自从明太祖晚年以来,一直到他(雍正)即位之时,已经有三百多年不设宰相。大权在原则上操在皇帝之手,而若干大学士与(明朝的)所谓秉笔太监,顾名思义,也只是皇帝的书记而已。

  我们可以不欣赏他的作风,不佩服他的政绩,但不应该责备他不懂得用宰相代治国家,不懂得创设一个民选的议会,正如我们不应该责备孔子不会驾驶汽车。

  就事论事,以当时的标准衡量,雍正的用人行政虽不是完全无可批评,的确比康熙与乾隆均高明得多。

  他最信任怡亲王胤样,先用为“总理事务”的大臣之一,后用为大学士及军机大臣。这胤祥是一个忠心、能干而不要钱的好官。

  次于胤祥的,是鄂尔泰与张廷玉。鄂尔泰是满洲镶蓝旗的旗员,姓西林觉罗氏(不是爱新觉罗氏),可谓与皇家同族,而不是宗室。他的高祖父屯泰率领汪钦地方七个村庄的女真人归附努尔哈赤,作了牛录额真(佐领),曾祖父图们在皇太极之时对明军作战阵亡于大凌河。他本人在康熙三十八年考中举人,在康熙四十二年袭封佐领,在康熙五十五年当了内务府的员外郎。

  那时候,雍正以皇子的身份对他有所请托,被他拒绝;不料因此反而很受雍正重视。雍正一即位,便特别提拔他,放他为云南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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