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42章 判决出炉,纯狱风三姐妹C位出道_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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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城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于被告人故意毁坏财物,以及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已经审理完毕。”

  “现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判决:

  “1号被告人魏冬花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其在寻衅滋事罪当中被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数罪并罚,判处1号被告人魏冬花有期徒刑十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全额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00万元。”

  十年两个月!

  魏冬花身体一晃,重重的跌坐在凳子上。

  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被浓烈的窒息感包围。

  法官继续宣读判决书。

  2号被告人马丽,犯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在第一项罪名中被认定为主犯,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3号被告人焦胜美,犯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听到判决,马丽当庭嚎啕大哭。

  五年半!

  她竟然被判了五年半!

  而且这还没算明天开庭审理的诽谤罪,侮辱罪。

  焦胜美脸色苍白如纸,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她只是复制了一篇小作文发到逗瓣上而已,谁能想到居然会被判三年!

  如果能从来,她绝对不会选择认识魏冬花这狗东西!

  原告席上。

  姜白脸色平静,目光毫无波动。

  昔日因,今日果。

  成年人就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

  他并不觉得她们可怜,只觉得她们罪有应得。

  姜白也明白了罗飞说的平手是什么意思。

  马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主犯,而魏冬花则被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犯。

  张伟和陈梦喆各自争取了一条罪名。

  互有胜负,算是平手。

  但若是深究的话,其实还是陈梦喆稍逊一筹。

  观众席上,郑军长叹一声,起身离去。

  姜白也走出审判庭,心情大好。

  【噔噔!事件“遛狗不牵绳”已完成,综合评价:★★★★★】

  【奖励已发放,是否查收奖励?】

  【是/否】

  竟然是五星评价!

  看来多半是魏冬花的骚操作起到了加分作用。

  这次事件的奖励,应该不会差。

  哎嘿嘿₍₍٩(ᐛ)۶₎₎♪

  姜白搓了搓手,迫不及待的选择了“是”。

  然后……

  “雾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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